2025-2026 年度【外國學生】入學簡章
*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審查業務皆由本校專責人員及本校建立之入學申請系統處理,未委外辦理。*
| 報名、申請時程 |
| 簡章公告 | 2025年11月08日 |
| 報名日期 |
秋季班 春季班 |
| 申請截止日期 |
秋季班 春季班 2025年10月15日 |
| 錄取公告或通知錄取者 |
秋季班 春季班 2025年12月15日 |
| 寄發錄取信及行事曆、切結書 |
秋季班 春季班 |
| 就讀意願及宿舍接機申請公告及調查 |
秋季班 春季班 (學生如有註冊、宿舍、接機、簽證、居留證問題可與國際處張詠怡小姐聯絡 linda@cycu.edu.tw) |
| 錄取生註冊 | 秋季班 2025年09月 春季班 2026年02月中旬 |
| 各階段申請時程請依照系統開放及截止時間前完成申請,逾時不候如對於外國學生申請系統或申請入學條件、資格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日,每日10:00~12:00、14:00~16:00至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維澈704)或來電、電子郵件詢問。 | |
| 申請所需文件-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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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高中以上畢業證書或當地政府開立之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原版/中英皆可),如畢業證書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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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以上學歷歷年成績單或同等學考試成績證明。(原版/中英皆可),如成績單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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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力證明(4000美金或等同之價值金額;證明須為金融機構所開立或政府、大專校院或民間機構等相關單位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代辦、公司行號或個人開立之證明將不予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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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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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能力證明需提供 TOCFL 華測 B1(含)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如申請時未能提交華測 B1 之證明,但能出具華測 A2,請轉申請全校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左列招生學系編號應用外國語文學系、國際商學學士學位學程、中原大學美國威大密爾瓦基分校電機與資訊工程雙學士學位學程、中原大學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雙學士學位學程、中原大學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需提供英文能力考試證明如 TOEIC 550 或其他英文考試等同成績之證明,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或國籍為英語系國家者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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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入學仍須達教育部受教權規定提供語言能力證明(華測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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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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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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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傳或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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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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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集(限申請建築學系、室內設計學系、商業設計學系、地景建築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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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書心得(限心理學系,提供心理學相關書籍之閱讀心得800-1000字以內,清單可參考心理系網頁高中生專區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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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審查文件請以PDF檔案格式於系統上傳如非以PDF格式提供,致檔案於系統無法顯示,相關結果申請者需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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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商學學士學位學程及雙學士學位學程 為全英語授課,審查資料 請以全英文內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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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課程性質,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入學於大二不得選擇雙聯學位學程。
| 申請所需文件-碩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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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畢業證書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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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或同等學考試成績證明。(原版/中英皆可),如成績單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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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信2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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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能力證明招生學系若非全英文課程者,需提供TOCFL華測A2(含)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者,提供相關證明。招生學系全英文課程,需提供英文能力考試證明如TOEIC 550或其他英文考試等同成績之證明,相當於CEFR B1(含)以上;或國籍為英語系國家者免繳;於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者,提供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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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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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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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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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力證明(4000美金或等同之價值金額;證明須為金融機構所開立或政府、大專校院或民間機構等相關單位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代辦、公司行號或個人開立之證明將不予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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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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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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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集(限申請建築學系、室內設計學系、商業設計學系、地景建築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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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分兩組-樂器設計工程組以及流行與商用音樂創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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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依照申請組別繳交如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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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器設計工程組 :樂器演奏能力證明 詳情請見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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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行與商用音樂創作組 : 音樂創作作品 詳情請見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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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依照申請組別繳交如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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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審查文件請以PDF檔案格式於系統上傳 如非以PDF格式提供,致檔案於系統無法顯示,相關結果申請者需自行承擔。
| 學生學雜費收退費、宿舍收費標準 |
| 院系 | 應數系、應外系 | 心理系、資管系、特教系外籍生大一不分系 | 物理系、化學系、生科系、工學院、電資學院 | 商學院(不含資管系) 法學院、應華系 |
設計學院 |
| 日間部學雜費 (一學期) |
62,000 | 65,000 | 69,000 | 58,000 | 74,000 |
| 中原大學冠名雙學士學位學程 | |||||
| 天普大學商學管理學士學位 (大一~大二) |
中原大工程雙學士(大一~大二) | 中原大學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雙學士學位學程(大一~大二) | |||
| 約 126,550 | 約 141,740 | 約 150,000 | |||
| 備註 |
1.以上資料僅供考,若有調整將比照本校公告費。(每學年包含二學期) 2.有關詳細繳費規定,參閱「中原大學學雜費及學分費繳費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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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退學時間 | 學費、雜費退費比例 | 住宿費、宿舍冷氣電費 |
|---|---|---|
| 開學日(包括當日)前申請休、退學者 | 未繳費者,免繳費 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
未繳費者,免繳費 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
| 於上課(開學)日(包括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一,申請休、退學者 | 未繳費者,收費1/3 已繳費者,退費2/3 |
未繳費者,收費1/3 已繳費者,退費2/3 |
| 於上課(開學)日(包括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 | 未繳費者,收費2/3 已繳費者,退費1/3 |
未繳費者,收費2/3 已繳費者,退費1/3 |
| 於上課(開學)日(包括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二,申請休、退學者 | 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 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
| 備 註: 註1:退費標準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辦理。 註2:表列開學(上課)日及學期之計算等,依本校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 註3:表列「申請休、退學時間」,係依學生(或家長)向學校課務與註冊組(聯合行政服務中心)正式提出休、退學申請之日為退費核算基準日。線上申請後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流程,退費核算基準日為申請日;若超過7個工作天,則以完成表單日(課註組收件日)為退費核對基準日。 註4:「基餘各費」係指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語言實習費、專業場地器材費、專題製作(專題實作費)、體育設施使用費。 註5:辦理休、退學退費時,請攜帶休學證明單及平安保投保確認聯。 註6:延肄生辦理畢業離校需退費時,請攜帶畢業證書,時間依據離校日期為準,計費方式比照休、退學退費辦理。 註7:申請退費者,若未在學校系統登錄郵局或兆豐帳戶資料,請攜帶學生本人之存摺影本。(如為家長代辦,退費款付家長,請緊得家長身分證字號及家長存摺或存摺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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