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居留證(ARC)申辦須知

一、 簡介:

1. 外國學生抵達台灣後,需於 30天 內至 移民署桃園縣服務站 或 線上辦理外僑居留證。

2. ARC有效期限為1年,需每年續辦直到畢業。處理時間約7-14個工作天。

 

二、初次申辦應備文件:

初辦居留證(已錄取未註冊) 初辦居留證(已完成註冊)
申請書 申請書
2吋相片1張 2吋相片1張
護照正本及影本 護照正本及影本
居留簽證正本 居留簽證正本
入學通知書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本已蓋註冊章)
住宿證明(由宿舍老師或房東開立) 住宿證明(由宿舍老師或房東開立)
居留證規費1000元 居留證規費1000元

 

三、注意事項:

  1. 逾期辦理罰款1-10天(10,000元),11-30天(20,000元),31-60天(30,000元),61-90天(40,000元),90天以上50,000元並驅逐出境。
  2. 變更資料後 30 天內需至移民署申報。(含搬家地址變更)
  3. 居留證為外國學生在台的重要身分證件,辦理銀行開戶、健保、工作證等均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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