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居留證(ARC)申辦須知
一、 簡介:
1. 外國學生抵達台灣後,需於 30天 內至 移民署桃園縣服務站 或 線上辦理外僑居留證。
- 線上辦理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 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
- 移民署桃園縣服務站
-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1樓
- 電話:(03)331-0409
2. ARC有效期限為1年,需每年續辦直到畢業。處理時間約7-14個工作天。
二、初次申辦應備文件:
| 初辦居留證(已錄取未註冊) | 初辦居留證(已完成註冊) |
| 申請書 | 申請書 |
| 2吋相片1張 | 2吋相片1張 |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正本及影本 |
| 居留簽證正本 | 居留簽證正本 |
| 入學通知書 |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本已蓋註冊章) |
| 住宿證明(由宿舍老師或房東開立) | 住宿證明(由宿舍老師或房東開立) |
| 居留證規費1000元 | 居留證規費1000元 |
三、注意事項:
- 逾期辦理罰款1-10天(10,000元),11-30天(20,000元),31-60天(30,000元),61-90天(40,000元),90天以上50,000元並驅逐出境。
- 變更資料後 30 天內需至移民署申報。(含搬家地址變更)
- 居留證為外國學生在台的重要身分證件,辦理銀行開戶、健保、工作證等均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