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務
Q: 每年申請時程?
1.秋季班:每年12月1日至隔年4月30日申請;2.春季班: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Q: 所謂的國際學生?
- 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申請時並不具僑生資格者,得依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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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外國國籍且符合下列規定,於申請時並已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者,亦得依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但擬就讀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
- 申請時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自始未曾在臺設有戶籍。
- 申請前曾兼具中華民國國籍,於申請時已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自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至申請時已滿8年。
- 前二款均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且未於當學年度接受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
Q: 申請資格為何?
- 國際學生具高中畢業資格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學士;具學士學位者,得申請本校碩士學位;具碩士學位者,亦可申請 本校博士學位。
- 國際學生曾被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退學者,無法重複申請本校。
Q: 何時是申請截止日期?必須繳交文件為何?
- 申請者必須準備以下的申請文件,秋季班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春季班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繳交完成,將以下申請文件上傳至外國學生線上申請入學系統後,郵寄紙本申請文件至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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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1)申請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4)自傳(5)履歷(6)讀書計畫(7)財力證明(8)中文語言能力證明/英文語言能力證明(9)照片兩吋一張(10)推薦信兩封(11)護照影本(12)其他系上要求的文件申請大學部學程,(1) (2) (3) (11) 必備文件,其他文件自由提供 申請研究所學程, 以上文件皆為必備文件
Q: 如何申請簽證?
相關資訊:
- 居留證申請
- 外籍人士證明
- 外籍人士居留簽證
Q: 關於全民健保的申請事宜?
- 健保資格: 在臺居住滿6個月以上之國際學生,必須申請參加全民健保。
- 健保額外補助: 在臺居住滿6個月以上之國際學生,申請健保需準備外僑居留證、2吋相片 、申請表及保費至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位於維澈樓七樓704)。完成申情後,每學期註冊時需繳交保費,每一學期共4,494元,相當於每個月749元。(上學期保費是 從九月至下年度的二月計算;下學期保費是從三月至八月。保費如有調整,則另行通知。)
- 終止/轉出健保相關規定:畢業、退學或休學的國際學生,由國際暨兩岸教育處向健保局申請退保;學生自本校畢業後,如繼續留在臺灣唸書或就業,本校將辦理學生健保轉出,由學生新的就學學校或任職單位加保。
- 取消健保以及再保險的注意事項: 國際學生欲打算離開台灣六個月以上,請至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申請停保。當國際學生持外籍人士證明回台, 必須再重新申請健保。
- 健保的醫療服務: 萬一健保受益人生病、受傷或懷孕生子時,可以享有醫療服務。包括治療、門診及住院等服務。此外,保險受益人必須自費醫療服務以及遵守醫療規範。
- 醫療補償: 萬一保險受益人接受海外醫療服務,例如:不預期的醫療需求或懷孕生子,可以要求醫療補償。保險受益人必須在事後六個月 內提出醫療補償申請及收據,包括詳細的服務項目及診斷文件。
- 違反健保規定的罰款: 全民健康保險是人民的義務。每 一個人符合健保資格都需參與健保制度。未參與者將處予3,000元到15,000不等的罰款。此外,從參與建保開始時,必須繳交全額的保費。如未繳交齊全,將無法享有健保福利。首先針對違規者提出警告,以書面形式告知,並且照規定按時繳付罰款。如果尚未付清罰款,將訴諸於法院強制執行。
Q: 如何辦理台灣畢業證書驗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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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
- 電話: 03-3795470轉2227
- 地址: 桃園市仁愛路120號2樓
- 護照正本&影本
- 畢業證書正本&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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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 護照正本&影本
- 畢業證書正本&影本
Q: 聯絡資訊?
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 電話:+886-3-265-1713(吳文心) +886-3-265-1716(麥禾佳)
- 連絡人:吳文心(碩博生) 麥禾佳(大學部)
- 傳真: +886-3-265-1729
- 電子信箱: oia@c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