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原大學僑生與外國學生助學金辦法
條文內容:如附件
申請規則:
-
研究所:
研究所僑外生經審查入學通過者,依其申請條件,擇優核發助學金如下:
-
碩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二學年
-
博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及校園住宿費四學年。
-
*學生所屬學術單位頒發之助學金不在此限。
*碩士生及博士生自入學年度第二學年起,經系所或指導老師推薦逐年申請助學金。
-
大學部:
經審查通過之大學部僑外新生,依名額及比序,於入學後之第一學期核發下列相關助學金之一:
- 學雜費全額減免。
- 學雜費減免二分之一。
- 助學金新台幣16,000元。
*在校僑外生學期學業成績達該年級系排名前25%者,得檢附成績證明文件於次一學期初申請助學金,經過審查通過者,依比序核發前項助學金。前一學期申請停修課程經核准者,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