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原大學僑生與外國學生助學金辦法

條文內容:如附件

申請規則:

  • 研究所:

    研究所僑外生經審查入學通過者,依其申請條件,擇優核發助學金如下:

    1. 碩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二學年

    2. 博士生:自入學年度起,至多核發減免全額學雜費及校園住宿費四學年。

      *學生所屬學術單位頒發之助學金不在此限。

      *碩士生及博士生自入學年度第二學年起,經系所或指導老師推薦逐年申請助學金。

  1.  
  • 大學部:

經審查通過之大學部僑外新生,依名額及比序,於入學後之第一學期核發下列相關助學金之一:

  1. 學雜費全額減免。
  2. 學雜費減免二分之一。
  3. 助學金新台幣16,000元。

*在校僑外生學期學業成績達該年級系排名前25%者,得檢附成績證明文件於次一學期初申請助學金,經過審查通過者,依比序核發前項助學金。前一學期申請停修課程經核准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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