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外國學生】入學簡章

簡章下載:113學年度外國學生入學申請簡章

*外國學生申請入學審查業務皆由本校專責人員及本校建立之入學申請系統處理,未委外辦理。*

報名、申請時程

簡章公告:

112年11月

報名:

秋季班

第一梯次~112年12月01日至113年04月15日

第二梯次~113年05月01日至 113年06月15日

春季班

113年08月01日至10月15日

申請截止日:

秋季班

第一梯次~113年04月15日

第二梯次~113年06月15日

春季班

113年10月15日

錄取公告或通知錄取者

秋季班

第一梯次~113年06月11日

第二梯次~113年07月26日

春季班

113年12月13日

寄發錄取信及行事曆、切結書

秋季班

第一梯次~113年06月下旬

第二梯次~113年08月上旬

春季班

113年12月下旬

就讀意願及宿舍接機申請公告及調查(學生如有註冊、宿舍、接機、簽證、居留證問題可與國際處張詠怡小姐聯絡 linda@cycu.edu.tw)

秋季班

第一梯次~113年06月下旬

第二梯次~113年08月上旬

春季班

113年12月下旬

錄取生註冊

秋季班~113年09月

春季班~114年02月中旬

*各階段申請時程請依照系統開放及截止時間前完成申請,逾時不候

*如對於外國學生申請系統或申請入學條件、資格有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日,每日10:00~12:00、14:00~16:00至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維澈704)或來電、電子郵件詢問。

入學時程

秋季班:113年09月

春季班:114年2月中旬

申請所需文件~大學部

1. 國外高中以上畢業證書或當地政府開立之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原版/中英皆可),如畢業證書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2. 高中以上學歷歷年成績單或同等學考試成績證明。(原版/中英皆可),如成績單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3. 財力證明(4000美金或等同之價值金額;證明須為金融機構所開立或政府、大專校院或民間機構等相關單位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代辦、公司行號或個人開立之證明將不予採用)。

4. 護照影本

5. 語言能力證明

  • 需提供 TOCFL 華測 B1以上之檢定證明或等同華測 B1 能力之相關考試結果。
  • 如申請時未能提交華測 B1 之證明,但能出具華測 A2 或 HSK4 級,請轉申請全校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
  • 左列招生學系編號 23、30-33 需提供英文能力考試證明如 TOEIC 550 或其他英文考試等同成績之證明,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或國籍為英語系國家者免繳。

6. 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入學仍須達教育部受教權規定提供語言能力證明(華測A2,或HSK4級)

7. 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

8. 讀書計畫(如申請時未能提交華測B1之證明,但能出具華測A2或 HSK4級,請轉申請 全校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

9. 自傳或履歷

10.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無則免)

11. 作品集(限申請建築學系、室內設計學系、商業設計學系、地景建築學系)

12. 讀書心得(限心理學系,提供心理學相關書籍之閱讀心得800-1000字以內,清單可參考心理系網頁高中生專區之推薦)

※所有審查文件請以PDF檔案格式於系統上傳如非以PDF格式提供,致檔案於系統無法顯示,相關結果申請者需自行承擔。

※國際商學學士學位學程及雙學士學位學程 為全英語授課,審查資料 請以全英文 內容提供。

※因課程性質,外籍生大一不分系入學於大二不得選擇雙聯學位學程。

申請所需文件~碩博士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畢業證書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或同等學考試成績證明。(原版/中英皆可),如成績單非以中英提供需另附中或英譯等同資料)

3. 推薦信2封

4. 語言能力證明

  • 學系全中文授課者,需提供TOCFL 華測 B1 以上之檢定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者,提供相關證明。
  • 學系全英課程或有足夠英語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需提供英文能力考試證明如TOEIC 550 或其他英文考試等同成績之證明,相當於 CEFR B1(含)以上;或國籍為英語系國家者免繳;於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者,提供相關證明。

5. 自傳

6. 履歷

7. 讀書計畫

8. 財力證明(4000美金或等同之價值金額;證明須為金融機構所開立或政府、大專校院或民間機構等相關單位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代辦、公司行號或個人開立之證明將不予採用)。

9. 護照影本

10.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1. 作品集(限申請建築學系、室內設計學系、商業設計學系、地景建築學系)

12. 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分兩組-樂器設計工程組以及流行與商用音樂創作組。請依照申請組別繳交如下文件
樂器設計工程組 :樂器演奏能力證明 詳情請見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網站 。
流行與商用音樂創作組 : 音樂創作作品 詳情請見音樂產業碩士學位學程網站 。

※所有審查文件請以PDF檔案格式於系統上傳 如非以PDF格式提供,致檔案於系統無法顯示,相關結果申請者需自行承擔。

 

 

Q: 每年申請時程 ?

A: 1.秋季班:第一梯申請時間為每年12月1日至隔年4月15日,第二梯為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2.春季班:每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Q: 所謂的國際學生?

A: 1.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申請時並不具僑生資格者,得依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申請入學。

    2.具外國國籍且符合下列規定,於申請時並已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者,亦得依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申請入學。但擬就讀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

      (1)申請時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自始未曾在臺設有戶籍。

      (2)申請前曾兼具中華民國國籍,於申請時已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自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

           至申請時已滿8年。

      (3)前二款均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且未於當學年度接受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

Q: 申請資格為何?

A: 1.國際學生具高中畢業資格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學士;具學士學位者,得申請本校碩士學位;具碩士學位者,亦可申請本校博士學位。

     2.國際學生曾被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退學者,無法重複申請本校。

Q: 何時是申請截止日期?必須繳交文件為何?

A: 

1.申請者必須準備以下的申請文件,秋季班第一梯於每年四月十五日前,第二梯於每年六月十五日前;春季班於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將以下申請文件上傳至外國學生線上申請入學系統後,即完成申請(無須寄送紙本)。

 2.申請文件:

 (1)申請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4)自傳,(5)履歷,(6)讀書計畫,(7)財力證明,(8)中文語言能力證明/英文語言能力證明,(9)照片兩吋一張,(10)推薦信兩封,(11)護照影本,(12)其他系上要求的文件

申請大學部學程,(1) (2) (3) (11) 必備文件,其他文件自由提供 

申請研究所學程, 以上文件皆為必備文件

Q: 如何申請簽證?

A: 相關資訊:

 (1) 居留證申請

(2) 外籍人士證明

(3) 外籍人士居留簽證

相關規定如有問題,請參觀以下站:http://www.boca.gov.tw/np.asp?ctNode=265&mp=1

Q: 關於全民健保的申請事宜?

A: 

(1)健保資格: 在臺居住滿6個月以上之國際學生,必須申請參加全民健保。

(2)健保額外補助: 在臺居住滿6個月以上之國際學生,申請健保需準備外僑居留證、2吋相片 、申請表及保費至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位於維澈樓七樓704)。完成申情後,每學期註冊時需繳交保費,每一學期共 4,494元,相當於每個月749元。(上學期保費是 從九月至下年度的二月計算;下學期保費是從三月至八月。(保費如有調整,則另行通知。)

(3)終止/轉出健保相關規定:畢業、退學或休學的國際學生,由國際暨兩岸教育處向健保局申請退保;學生自本校畢業後,如繼續留在臺灣唸書或就業,本校將辦理學生健保轉出,由學生新的就學學校或任職單位加保。

(4)取消健保以及再保險的注意事項: 國際學生欲打算離開台灣六個月以上,請至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申請停保。當國際學生持外籍人士證明回台,必須再重新申請健保。

(5)健保的醫療服務: 萬一健保受益人生病、受傷或懷孕生子時,可以享有醫療服務。包括治療、門診及住院等服務。此外,保險受益人必須自費醫療服務以及遵守醫療規範。

(6)醫療補償: 萬一保險受益人接受海外醫療服務,例如:不預期的醫療需求或懷孕生子,可以要求醫療補償。保險受益人必須在事後六個月 內提出醫療補償申請及收據,包括詳細的服務項目及診斷文件。

(7)違反健保規定的罰款: 全民健康保險是人民的義務。每 一個人符合健保資格都需參與健保制度。未參與者將處予3,000元到15,000不等的罰款。

        此外,從參與建保開始時,必須繳交全額的保費。如未繳交齊全,將無法享有健保福利。首先針對違規者提出警告,以書面形式告知,並且照規定按時繳付罰款。如果尚未付清罰款,將訴諸於法院強制執行。

Q: 如何辦理台灣畢業證書驗證手續?

A: (1)桃園地方法院:

•電話: 03-3795470轉2227

•地址: 桃園市仁愛路120號2樓

•a. 護照正本&影本

•b. 畢業證書正本&影本

    (2)外交部:

• A.護照正本&影本

• B.畢業證書正本&影本

Q: 聯絡資訊?

A:  中原大學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電話:+886-3-265-1713(林佑潔) +886-3-265-1716(麥禾佳)

•連絡人:吳文心小姐(碩博生)  麥禾佳(大學部)

      •傳真: +886-3-265-1729

      •電子信箱: oia@cycu.edu.tw

學生學雜費收退費、宿舍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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