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109年度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以及中原大學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習助學金開放申請,請有意願申請的交換生於指定日期繳交相關申請件。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國際處組員 王慧莉(hueili@cycu.edu.tw

註:若同學需同時申請教育部及校內獎學金,只需填寫教育部獎學金申請表即可,不需重複填寫兩份申請表。

教育部 「學海飛颺」獎學金

  1. 補助類型: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姊妹校(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交換修讀學分或修雙聯學位。
  2. 補助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獎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
  4. 申請資格:

(一) 語言要求:

(二) 學期成績:

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學海飛颺申請表」,並附上語言檢定證明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核之資料,於109年3 月5 日12:00pm 前,備申請表、本校歷年成績單及語言成績證明書各1份,送交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維澈701B)

教育部 「學海惜珠」獎學金

1.補助類型: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姊妹校(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交換修讀學分或修雙聯學位。

2.補助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1. 所需資料:(1)申請表正本(2)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約1000字至1500字(3)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4)學業成績單。(5)外國語言能力證明。(6)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7)戶口名簿影本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8)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2. 獎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
  3. 申請資格:
    1. 語言要求:
      1. 1-1 依各姐妹校之規定標準,或托福 iBT:61(大學部) /80(研究所) 
      2. 1-2 依各姐妹校之規定標準,或日語測驗二級以上
      3. 1-3 申請其他國家者請依各姐妹校要求
    2. 學期成績:
      1. 2-1 在校歷年總成績平均達75 分以上,系排名前30% (學海惜珠-歷年總成績平均達75 分以上,系排名前40%)
      2. 2-2 品德成績需要在80 分以上

 

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學海惜珠申請表」,並附上語言檢定證明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核之資料,於109年3 月5 日12:00pm 前,備所需資料各1份,送交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維澈701B)

 

 

中原大學學生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習助學金

申請資格:具中原大學赴外交換資格之學生。

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寫「校內獎學金申請表」,並附上語言檢定證明影本或其他有利審核之資料,於109年3月5 日12:00pm 前,備申請表、本校歷年成績單及語言成績證明書各1份,送交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維澈70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