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實習/研究期間最少兩周最多不得超過180天,可利用網路日期計算機確認在台期間有無超過限制的180天。

如果您的實習/研究計畫預計超過180天,請於計畫結束後,再次提出申請。

並請先出境臺灣,待取得新簽證後再次入台繼續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