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與國外大學簽訂協議,互相採認授課學分,同學於本校修業達一定期間後,前往國外大學修課學習,滿足兩校要求之修業年限、學分數並符合畢業規定後,可同時取得兩校學位。同學可兼顧語言、學業、文化交流等優點,同時獲得中原及國外優秀大學之學位,實質提升國際化之競爭力。
本校在學學生
1. 確認國外大學與本校簽有雙聯學位計畫之協議。
2. 向系所諮詢欲取得之學位、課程採認及修業年限等。
3. 全校性的雙聯計畫向國際暨兩岸教育處提出申請,院系的雙聯計畫向各院系負責人提出申請。
4. 完成規定之兩校課程,取得雙聯學位。
有關雙聯學位合約及協議訂定,請參考校際交流及協議。
研修期間 |
說明 |
3年+2年 |
3年於本校就讀,第4年至國外大學就讀,畢業同時取得本校學士+國外碩士學位 |
4年+1年 |
4年於本校就讀,第5年至國外大學就讀,畢業同時取得本校學士+國外碩士學位 |
1年+1年 |
第1年於本校就讀,第2年至國外大學就讀,畢業同時取得本校碩士+國外碩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