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相關

Q: 每年申請時程?

春季班每年8月初開放申請,每年約9月底截止;秋季班每年10月初開放申請、11月底申請截止,12月初校內口試,隔年1月公告錄取名單。(本敘述僅供參考,實際以姊妹校簡章寄送日程為準)

依交換計畫合約,本校僅薦送已在本校就讀一年以上的學生,因此報名甄選前,必須有在本校前一學年的成績。由於轉學生在本校抵認的學分在成績單上並不會有分數,所以轉學生必須在本校唸至少一年後始可參加甄選。

不可以。依交換計畫合約,本校僅薦送已在本校就讀一年以上的學生。因此報名甄選前,必須已有在本校前一學年的成績。

可以。若同學在交換前已修畢本校所有學分,但沒有申請提早畢業,則可在交換結束返台後拿到成績單直接畢業。研究生只要未申請學位考試,則仍可參加交換計劃。
*但須注意大陸學校多將於下學期開學後寄送學期成績單,請畢業班同學留意,以免影響學分轉換。

只要是仍在修業年限期限內,並符合甄選條件者,皆可參加交換學生的計畫。

不可以。同學在本校就讀的期間內,只可以出國交換一次(一學期或一學年),但本校大學部畢業後就讀本校研究所者,可以再次申請。

可以,外籍生只要具有學籍皆可申請交換學生計畫。

自107學年度起,本校薦送去姊妹校交換的學生,其申請資格為GPA 3.0(含)以上或系排名前30%,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參加甄選。惟須注意的是,若欲申請的姐妹學校有另行規定申請資格,申請同學須同時符合中原及該校申請條件。

若某交換學校的名額為兩名,係指大學部和研究所加起來共兩名,並非分開計算的名額。

絕大部分交換學校允許同學自行決定要申請哪個科系。

不一定,對方學校為最終審核的關卡,直到收到姐妹校的入學許可,才算是正式獲得交換生資格。

每個學校都有各自的行政作業流程,且我方為申請者,對方有權拒絕同學入學,國際處可代為詢問審核狀況,但無法催促對方核發入學許可。

每年的姊妹校及交換名額不一定相同,請同學定期上網查看。

不可以,請依照各校要求提交相關英語檢定證明。

不可以。國際處所辦理的交換計畫,僅限與本校簽有交換學生合約之學校,未簽有交換合約之學校無法辦理。本校尚有一些屬於院系所交換學生計畫,是各系院所單獨和該校單一學院或系所所簽訂計畫,此類交換計畫請直接與該院系承辦人洽詢。

申請文件/證件

Q: 繳交申請表後還可更改想申請之交換學校嗎?

不可以。繳交申請表後即不可要求更改,因此,同學在選填時要特別的慎重,在繳交申請表前,請再仔細檢查一次。

請找本校校內老師或有修過課的教授撰寫推薦信,格式不限,需推薦老師親筆簽名。

每所交換學校訂定語言規定必定有其原因,若無法提出證明的話,將無法被推薦出去交換。

在同學報名參加甄選時,本處僅會要求托福成績在兩年的有效期之內,並符合參加甄選的最低標準。但目前皆為iBT制。

不行,請繳交有效期限內之正式成績單。

不一定,每所交換學校訂定語言規定不同,請參考各校申請資格所列之要求,若赴日本進行交換則需繳交日語測驗成績。

在交換生申請報名截止前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但已可在網路查詢成績,可先列印網路成績單代替;但須於口試前補交正式成績單,並攜帶正本以供查驗。若未能在截止日前提供任何有效成績文件,將不符合報名資格。

格式內容不限,請自行發揮或參考網路上的範本。其作用為讓評審委員了解你的特質、背景以及出國研修計劃和自我期許。

是的。因涉及同學在國外安全問題等因素,本處無法規範同學在交換國家之行為及承擔同學在交換國家安全,故所有同學皆需取得家長同意。

交換學校有特別要求才需準備,可向銀行或郵局申請英文版存款證明(自己或父母的戶頭皆可)。由於部分學校交換學生屬自費,因此有些學校會要求提供財力證明,以確保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當地生活,而不需要​在當地打工。

交換學生簽證,最長一年。通常申請交換一學期的交換學生,各國簽證辦事處會發給半年學生簽證;申請交換一學年的交換學生,各國簽證辦事處則會發給一年或10個月學生簽證。

國際處無法協助交換學生訂機票、簽證及保險等個人事宜。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簽證,則錄取資格取消。

具役男身分者,應依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辦理或詢問學務處辦理。
可參考學校網站:進入學校網頁→行政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兵役問題http://uip.cycu.edu.tw/UIPWeb/wSite/lp?ctNode=23923&mp=2100

課程相關

Q: 如何知道交換學校有沒有提供我要選的課?

所有交換學校系所開的課需自行上對方學校網站查詢,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與該校相關系所聯絡。本處僅負責交換業務之行政工作,無法提供選課意見。不可以。繳交申請表後即不可要求更改,因此,同學在選填時要特別的慎重,在繳交申請表前,請再仔細檢查一次。

選課不一定要與在本校所唸的系所相關,有些學校特定科系課程不開放交換生選修,須自行查詢。

本校規定交換生一學期至少修滿6學分。有些姊妹校會另外規定修課學分總數、修課數的上限或下限,必須自行向該校查詢。

學分抵認由各系所決定,同學想知道修某一門課程是否可以抵認學分,應於出發前先詢問系所,而非等到交換結束後才向系所要求抵認所有學分。

不可以。若屬於非學位的(non-degree program)交換計畫,不得要求獲得該校碩士學位。

可以先辦抵認,抵認學分需依系上規定辦理。

會,交換生至交換學校所修習的學分數及期末分數皆會登錄在全年度的學期成績單上。

不會歸還,如果同學自己想留存一份,請自行再對方學校,先行申請,學校不再歸還成績單。

交換生活/交換學校行政事務

Q: 交換期間要如何繳交本校學雜費?

交換生註冊程序和其他同學一樣,需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可以請家人或同學協助,到達交換學校後,仍需依交換學校之規定完成註冊手續。

不同國家不同學制,因此在選擇學校時必須先查清楚所選擇之學校是使用何種學制,同學可到交換學校查詢其預計的入學日。

需提前取得雙方學校同意才可縮短;依教育部規定交換期最長為一學年,不能延長。大陸學校交換期皆為一學期。

大部分學校皆會提供宿舍,不過僅少數學校提供住宿保證;但不論是否有提供住宿保證,同學皆可直接向該校申請或上網申請。目前越來越多學校宿舍僅接受線上申請,並設有開放申請時效及截止申請時間,同學需隨時留意。若學校沒有提供宿舍,則同學必須自己解決住宿問題,本處無法提供找房協助。

交換計畫結束後需回國將本校的課程修完或完成抵認學分手續。

每個國家生活費皆不同,請自行上該校網站查詢。

可以,不過有些國家再入境需加簽,所以回國前一定要先將規定確認清楚;回台前請務必先與交換學校及本校國際處報備。

為保護個人資料,在同學未授權前,國際處無法直接提供學長姐的聯絡方式,僅能代為詢問,再請願意幫忙的學長姐自行回覆。有任何疑問也可以到中原國際處的FB粉絲專頁上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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